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17年司法行政系统警服换装计划及被装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皖司办[2017]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17年警用服装换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公通字[2002]53号)规定,每位干警(授衔满三年),按普、高警衔级别实行网上申报,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2、每人每年按1700元费用,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换装计划。警帽不在换装申报范围内。
3、
特此通知
附件: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17年司法行政系统警服换装计划及被装管理信息化建设有关事宜的通知》(皖司办[2017]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就我院2017年警用服装换装计划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照《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公通字[2002]53号)规定,每位干警(授衔满三年),按普、高警衔级别实行网上申报,不得超出规定范围。
2、每人每年按1700元费用,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换装计划。警帽不在换装申报范围内。
3、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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