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集团周例会制度
(试行)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院党委、行政各项工作部署,确保政令畅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的召集
1.周例会由总经理或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
2.会议一般每周周一下午召开,有特殊情况可临时调整时间。
3.出席会议人员为集团总经理、支部书记、集团各部门负责人。
根据会议内容,主持人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对有关事项、工作进行汇报或说明。不能出席会议者,须事先向主持人请假。
二、例会的内容
1.学习传达上级精神,贯彻落实学院党委、行政的指示精神。
2.总结上周工作;部署本周工作内容。
3.协调落实相关工作,解决各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通报学院重点工作、集团重要工作的落实和布置情况。
5.其它需要周例会协调和解决的事项或工作。
6.周例会原则上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三、例会的准备
1.在会议召开前,各部门需准备好本部门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和本周的工作安排的书面材料(模板见附件:后勤服务集团周例会部门周报)。
2.集团综合办公室提前通知参会人员,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提交会议协调解决的事项,应事先经过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并取得共识,对需要做决定的事项,要有明确、具体、可供选择的建议方案。
四、督办与落实
1.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明确责任人,明确完成具体时限。
2.会议决定的事项由主持人明确落实具体要求。
3.会议决定的问题由综合办公室形成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督办和催办。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