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基层教学组织”和“基本教学活动”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按照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培育项目建设标准,全面了解学院教学运行情况,切实抓好教学管理,学院将于5月10日至5月21日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为使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特制订如下检查方案:
一、检查目的
期中教学检查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学院教学工作运行状况,检查授课进度进展、教学效果以及人才培养目标实现情况。通过期中教学检查可以及时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发现不足,明确改进方向,以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检查组
组长:周善来 副组长:刘传兰,许起鹏,印荣
组员:各系、部正副主任、马院正副院长、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二)各系、院、部检查组
组长:各系、院、部正副主任
组员:各系、院、部办公室负责人、各教研室主任
三、检查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各系、院、部自查阶段(5月10日-5月16日)
1.检查依据与相关文件。
按照《高等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复核工作指引(试行)》文件精神,对照《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试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标准(试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基本教学活动示范创建标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基本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标准》等文件进行自查。
2.检查课堂教学情况。
(1)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包括教师授课手册、教案(或电子教案)、教材、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课件、线上教学资源等是否齐全、规范,以及教学进度表的执行情况。
(2)检查任课教师备课是否充分,教学手段和方法运用是否合理,教学效果是否优良,以及信息化教学手段的使用情况。
(3)检查教师和学生遵守教学纪律情况,包括学生的上课出勤率、完成作业和教师布置、批改作业等情况。
(4)系、院、部、教研室活动组织情况,包括教研活动记录、同行听课记录、评分表等。
(二)学院课堂教学检查阶段(5月17日-5月21日)
1.对照《安徽省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标准(试行)》《安徽省特色高水平高职专业建设标准(试行)》《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实施方案》《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基本教学活动示范创建标准》《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基本教学组织标准化建设示范标准》,检查各系专业建设、专业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各系、院、部课程建设、课程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情况。
2.检查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包括教师的备课情况,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情况,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对课程的兴趣和对教师授课的满意度等情况,师生遵守教学纪律情况。检查体育、计算机等实践课程教学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深入课堂教学一线听课
1.各系、院、部组织各教研室教师集体听课。特别是今年要评职称的老师,可在期中教学检查期间进行公开课教学,并将公开课资料报送至教务处备案,作为评职称时的依据。
2.院领导、督导组及各系、院、部主任集中听课。学院将在本学期所有授课专兼任教师和外聘教师中随机抽取10名教师随堂听课,重点听取外聘教师和青年教师的课堂教学。
3.做好听课记录,填写评分表。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沟通,提出教学意见和建议。
(二)检查教学文件和学生作业
1.检查教学业务档案建设情况,采取书面检查和电子文件查看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线上教学资源。
2.抽查任课教师记分册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3.检查任课教师布置和批改学生作业情况(包括使用信息化教学平台布置作业的情况)。
(三)召开座谈会和开展学情调研
1.各系、院、部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开展学情调研。
2.教务处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并开展学情调研。
五、检查要求
(一)各系、院、部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过程、有总结,实事求是,杜绝走过场。
(二)各系、院、部做好期中教学检查的材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随堂听课要求所有听课人员要按时参加,不得缺席。听课结果由教务处和各系、院、部结合对任课教师的综合评价情况,及时将意见反馈给相关教研室及任课教师,以改进教学,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教务处
2021年5月8日